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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放宽留学生落户政策:世界前50院校留学生在沪全职工作直接落户

时间:2022-06-09 10:16:31  来源:海归学人  作者:海归学人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创新突破”和“服务保障提升”两方面实施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人才特殊支持举措。

《通知》明确,2022年7月- 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18项政策优惠和举措

这些与留学生息息相关

 

第一条: 优化人才引进市场化评价标准。2022年7月-2023年6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包括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积分等业务)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

第三条: 加大世界名校留学人员引进力度。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第四条: 优化人才引进经办流程。人才引进“一网通办”系统中已经网上受理通过但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的申请,由申报单位向业务经办部门申请后,采取“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特殊支持措施。线上审核通过且材料补交完成(符合要求)后,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免予公示的除外)。同时,用人单位可采取非接触方式申办居住证积分,相关材料可通过邮箱、公众号等形式递交,“积分通知书”可由单位或个人在线自助打印。

第五条: 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本市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开辟落户经办“绿色通道”,由各区根据本区域实际推荐,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予以优先办理,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

第十二条: 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加大对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东方领军和博士后等高层次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在复工复产复研期间的跟踪保障力度,统筹协调各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点对点服务。聚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精准做好供需对接,开展岗位需求推介和信息发布工作。集聚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关键核心产业、重点发展学科和高薪急需的岗位需求,面向全球大力招揽优秀博士来沪从事科研工作。重点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定待遇政策落地服务,并结合本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在出入境、物品通关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针对心理焦虑、金融信贷、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等复工复产后比较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专家沙龙,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梅园大讲堂”活动,以专家服务专家的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政策指导和资源对接。

第十三条: 加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推进“浦江人才计划”不见面、无纸化申报,适当延长申报时间,向抗疫一线人员、企业创新创业人员、青年人才倾斜。鼓励更多尚在海外、但与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与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达成项目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申报。支持留学人员企业享受本市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各区人社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要加强对接指导、跟踪服务,按规定对在园企业实施房租减免、缓缴等纾困政策。组织实施“留·在上海”全球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展示留学人员最新成果,搭建海外人才交流和项目对接平台。通过海外人才工作站、海外学联等大力宣传推介上海,不断提升城市吸引力、凝聚力。

 

 

 Q&A

 

01

对世界名校留学人员落户上海有哪些特殊支持政策?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02

世界排名前50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

 

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03

2022年7月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后,本市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涉及的市场化评价标准是否相应调整?

 

市场化评价(如社会保险缴费水平)是人才引进多元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后,2022年7月-2023年6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包括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积分等业务)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

 

04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是否受影响?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2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

 

05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因疫情管控原因短期内无法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的,如何继续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人才引进“一网通办”系统中已经网上受理通过的申请,因单位经办人员所处区域位于中高风险地区(仍处于管控状态)而无法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的,由用人单位向业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后,采取“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特殊支持措施。线上审核通过且材料补交完成(符合要求)后,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免予公示的除外)。

 

06

哪些对象可以纳入落户经办“绿色通道”?

 

本市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可纳入落户经办“绿色通道”。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由各区人社部门根据区域实际进行推荐报备后,可予以优先办理。

 

07

如何申报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

 

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申报,由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获奖机构。奖励标准将按照人才分类对应,对推荐选聘A类人才的,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推荐选聘B类人才的,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进行奖励。

 

08

在支持留学人员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为缓解留学人员企业面临的困难,各区人社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将加强对留学人员企业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按规定对在园企业实施房租减免、缓缴等纾困政策。同时,支持留学人员企业享受本市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此外,今年市人社局还将举办“留·在上海”全球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展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最新成果,搭建海外人才交流和项目对接平台。获奖人员将有机会直接入选“浦江人才计划”,获得30-5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征集活动将于近期启动,可关注市人社局官网、官微等信息发布渠道,欢迎海内外优秀留学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09

今年的“浦江人才计划”对留学人员有哪些特殊支持?

 

一是推进“浦江人才计划”不见面、无纸化申报,适当延长申报时间,向抗疫一线人员、企业创新创业人员、青年人才倾斜。二是鼓励更多尚未回国、但与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与本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达成项目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申报。

 

 

来源:海归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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